被处理单位名称: | 青岛新通晟合电子有限公司 | 处理单位名称: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被处理单位代码: | 91370203MA3QGT9P4W | 处理单位代码: | 91370602MAC469BJ58 |
标段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09:49 | ||
处理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27日 00:00 | 处理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27日 00:00 |
违规情形: | 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液化机房无线数字集群设备更新项目于2024年11月18日招标完成,2024年12月20日设备到货验收时发现供货商所交付的设备不满足合同“第八条质量保证”中“8.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生产日期不早于2023年1月1日,提供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等相关资质文件。”的要求。按照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中的“9.3乙方所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另按质论价。如不同意利用,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我方要求供货商更换设备,供货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 ||
处理依据: | 按照山东港口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规定 | ||
处理结果: | 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供应商在各直属单位的成交资格及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3个月,处罚期届满后重新审核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