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因港湾建设集团业务发展需求,现征集P.O42.5散装水泥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内容
本次招募内容为中联P.O42.5散装水泥,日照地区3.6万吨、青岛地区3.6万吨,共采购水泥约7.2万吨,数量用完为止。招募单价为基准出厂单价*出厂单价浮动系数+运费模式,供应商提报出厂价浮动系数并按照使用场站分别提报运费。
二、技术指标要求
具体指标如下:
1.产品各项技术指标需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等标准规范(当有新标准公布生效后,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本次采购水泥以不影响现场使用,确保混凝土生产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优选,包含运费。报价时,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的实物照片,出具招募公告发出之日前12个月内,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在供应期间,应随车携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及时提供28d出厂检验补报单。
3.取样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等规则均按照国标GB175-2023执行。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需同时提供水泥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所报价水泥品牌的水泥熟料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在山东港口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供应保障
要求供应商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和水泥供应保障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方对于水泥的需求,报名参与本项目即默认供应商具有保供能力。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或采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供应商履行本项目采购规定义务的全部费用,报价填写“出厂单价浮动系数”、“固定运费单价”、“投标品牌”(只能填报一个品牌,严禁私自更换)。供应商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因供应商纳税资格或国家税务政策变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外,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因供应商纳税资格或国家税务政策变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增值税税率应在不含税价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进行调整。供应商未开具发票,视为付款条件不成立,采购方可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利息。
(二)本次报价以百年建筑网日照市及青岛市场散装P.O42.5水泥除中联品牌水泥外所有挂牌厂家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填报出厂价报价系数及运费(日照地区、青岛董家口按照日照地区百年建筑网基准价提报报价系数,最大报价系数不得高于84%,青岛前湾港按照青岛地区百年建筑网基准价提报报价系数,最大报价系数不得高于80%。虎山站运费不得高于11.7元/吨,西港站运费不得高于9元/吨,山海站运费不得高于10.9元/吨,董家口港区运费不得高于18.5元/吨,前湾港港区运费不得高于21.2元/吨),供应商必须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税费、卸车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保险费及虽未提及但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中必须支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结算时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三)定价机制:材料综合单价为出厂基准单价*报价浮动系数+运输费模式,出厂价格按采购人下单之日百年建筑网(https://www.100njz.com/cement/)各地区市场散装P.O 42.5水泥在列除报价品牌外所有挂牌厂家的平均价格乘报价系数百分比执行。当日散装水泥出厂价格=(该规格除报价品牌外所有挂牌厂家价格平均值*报价系数百分比。(如到货当日遇到节假日或其他未发布价格时,以到货日期前的最后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运输费由各供应商自行填报。
(四)踏勘要求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踏勘,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采购方自产建材生产状况、场地道路交通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报价,确保水泥供应可满足现场连续性生产的要求。如供应商未在投标过程中踏勘现场,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因供应商对采购方需求现场及设备情况了解不充分而对其投标文件编制产生的不利影响,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青岛地区踏勘联系人:陈奇13070809239,日照地区踏勘联系人:薛涵15339911608。
(五)验收标准
1.验收数量以采购方地磅或采购方指定地磅为过磅计量依据,水泥质量按批次检测。
2.当采购方、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出现检测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供应商应配合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该批次产品不予结算,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复检期间暂停办理结算付款手续,合同期内累计3次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时间内按时供货,每发生一次供货延误(采购方发出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未完成供应的),扣罚供应商 3000元,合同期内累计3 次供货延误,采购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足量供货,每发生一次供货量不足,达不到采购方要求供货数量(80%)的,扣罚供应商3000元,年度内累计3次供货量不足,采购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以上三个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先到条件为准。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0日为结算日。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检斤系统提报对账单,结算按供应商交货(服务)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最终供货数量(服务内容)为准,
双方对账确认结算金额后,供应商向甲方结算主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以现汇方式支付货款的87%,剩余10%货款采取双方接受的合理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质保金:质保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3%,待合同结束1年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七、谈判事宜
本次招募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有意向的供应商请讲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1.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中包含的全部资料;
2.供应商如存在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后,将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及平台注册资格;
3.招募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对拟成交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确定水泥实际供应能力。
4.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履约完成后,根据实际履约金额缴纳代理费。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徐召翔
联系电话:15864221780
邮箱:760113789@qq.com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