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发布招标计划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需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对标北京、上海等营商环境创新6大试点城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提升招投标全过程服务,依托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全省率先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方便潜在投标人获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等信息,提前准备投标工作,保证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
根据《通知》,招标人编制招标计划可以按照项目投资规划期、财政预算年度或者企业财务年度编制,也可以在预计发生招标需求后及时编制;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30日前;招标计划发生变化后及时更新。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登录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企业主体登录”,进入“建设工程入口”,点击“招标计划”菜单进行网上招标计划信息填报,招标计划信息填报并提交后推送至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计划信息栏目发布。
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市场主体有三大“利好”:一是交易信息更透明,招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计划,全面向社会展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信息公开更透明;二是交易环境更优化,招标人提前发布招标计划,便于潜在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充分做好招投标活动准备,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交易效率更提高,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便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提前做好招标准备,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加强指导和督办,确保该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